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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小广告买到枪 非法持枪被巡警发现入监牢
作者:罗珩 周小杨  发布时间:2015-10-13 16:35:35 打印 字号: | |
  贵港一男子偶然在街头墙上看到出售枪支的小广告,因为好奇心,抱着试一试、玩一玩的心态拨打了该电话,殊不知真的有枪支出售。该男子满怀喜悦的买下了一支自制手枪,却把自己送进了监狱。近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该案,依法判处被告人梁程羽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被告人梁程羽在2013年的夏天,在街头看到“贩卖枪支”的小广告,因为没见过真枪,充满好奇心的梁程羽便拨打了广告上的电话。通过电话联系,确定的确有枪支出售,梁程羽便到玉林博白的一个乡镇找到了卖枪人。最后,梁程羽花了一千多元就把枪买回家,当时还配有两颗子弹。

  买了违禁品,以为藏好就没事了,但是,他并不知道非法持有枪支也是犯罪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买了枪过后一年多,还是“东窗事发”了。2014年11月15日11时许,公安民警在巡逻到贵港市金港大道与迎宾路红绿灯路口时发现梁程羽驾驶的一辆红色本田小汽车形迹可疑,便拦停进行盘查。经检查,在小车副驾驶座前的箱子里发现一把自制手枪、弹夹一个。经贵港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被告人梁程羽非法持有的手枪能够以火药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规定的枪支。

  港北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梁程羽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告人梁程羽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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