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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公司员工心生贪念 盗窃客户包裹领刑受罚
作者:黄丽丽 黄俊山  发布时间:2015-10-27 17:06:30 打印 字号: | |
  贵港一家快递公司的员工温东昌在仓库工作期间,趁无人注意之机,将客户的包裹盗走,后事发落网。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温东昌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4年3月,被告人温东昌被某速运有限公司贵港市分公司聘用,负责公司快件的装卸、分类工作。2014年9月中旬的一天20时许,温东昌在公司(位于贵港市港北区西江农场青青建材市场)进行装卸分类快件。中途休息期间,温东昌趁无人注意之机,进入公司仓库,将一个内装有一台金色苹果牌iPhone5S手机(价值人民币5098元)的公司快件盗走。得手后,温东昌将手机留赃自用。案发后,公安机关从温东昌的家人处扣押上述被盗手机并发还失主。

  法院认为,被告人温东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温东昌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温东昌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认罪,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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