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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足不出户“抓”老赖 两日还清欠款15万
作者:苏航宇  发布时间:2015-11-13 09:33:35 打印 字号: | |
  2015年11月11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成功借助最高人民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所回馈的银行存款线索,对被执行人广东某装饰公司、梁某的银行账户进行网上冻结,迫使被执行人到法院履行法律判决义务,九起劳动争议案件成功执行完毕。

  九个案件的申请人与广东某装饰公司、梁某因劳动争议产生纠纷,经法院判决后,广东某装饰公司、梁某应履行的劳动纠纷款及逾期利息共计152536.68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一直未按期履行生效判决。

今年10月,九个案件的申请人向港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随即与被执行人广东某装饰公司负责人梁某联系,本着人性化的执行理念,多次组织各方前来法院和解,但之后梁某开始拒不与该院干警见面,也不接听电话,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经和解无果后,港北法院通过全国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信息。11月9日下午,根据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反馈查询结果显示,被执行人在其2家银行共有存款186902元。得知该结果后,该院执行法官立即通过查控系统向该银行发出协助冻结财产的通知。10分钟后,查控系统反馈该院已成功对被执行人广东某装饰公司的银行账户实现了冻结。

  被执行人梁某得知自己及公司账户被冻结后,于11月11日主动联系港北区法院执行局,并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协商,给付了案款,该案顺利执结。

  自今年3月份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在港北区法院全面应用以来,该院依法发起网络司法查控13792次,有效冻结72次,成功冻结存款386.4491万元。这大幅节省了执行法官往返路途的时间和精力,进而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执行效率,有效地防止和打击了被执行人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等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苏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