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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2015年发放司法救助金40多万元
作者:苏航宇 罗珩  发布时间:2015-12-09 10:29:14 打印 字号: | |
  今年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一些生活特别困难,同时被执行人又没有履行能力的申请人进行司法救助,极大程度上缓解了当事人的生活压力,也体系了法院的人文关怀。2015年度该院共发放司法救助金3次,总救助金额达43.9459万元,顺利救助了52名困难申请人,成功执结了36件涉民生执行案。

  近年来,为有效化解涉法涉诉上访案件,保障弱势群体诉讼权利,港北法院经过严格审查后,积极向贵港市委政法委汇报及申请司法救助,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困难当事人及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等符合条件的申请执行人给予适当的司法救助,确保把救助款发放给生活真正困难的申请执行人。法院通过救助,为生活极其困难的申请人提供一定的救助资金,金额虽然不是很多,却能解决当事人的基本生活问题,帮助他们度过眼前的困难,对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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