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为破解执行难,通过不断地探索总结,大打组合拳,推行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执行方法,锄强扶弱维护司法公正,为有效破解执行难发挥了重要作用。2015年,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799件,执结1453件,执结标的17.11亿元。
“双微”曝光“老赖”,开启信用惩戒新模式。2015年以来,为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港北法院频频出新招,积极探索失信惩戒的新方法。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出以重拳,借助新浪微博、腾讯微信公众平台陆续发出199名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老赖”进行定期曝光,让失信者无处躲藏,从而促使其自动履行义务。
法理情相结合,刚柔并济促执结。港北法院本着“教育引导为主,强制措施为辅”的执行原则,刚柔并济,努力促使在执行阶段让“老赖”自觉遵守法律、敬畏法律、信仰法律,以实现最好的执行效果。该院首先利用全国执行查控网络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在银行的账户信息,并依法进行冻结甚至划扣,通过采取该强制措施,威慑“老赖”,促使他们“现身”并履行相关义务。接着,执行法官趁热打铁,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思想教育工作,从法、理、情的角度教育开导他们,让他们意识到自己的失信行为无论是对自己,对家人,还是对社会都是百害而无一利,是不道德,是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从而自觉遵守法律,履行义务。
对有能力履行却拒绝者,依法定罪入刑。该院依据新修订的《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依法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意味着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老赖”将面临更高刑期,最高可达七年有期徒刑。这有力打击了“老赖”的拒执行为,维护法院的公信力和权威,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2015年12月28日,港北法院对该院首例拒执罪案件进行宣判,被告人何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一年。
帮扶弱者进行司法救助,体现法院人文关怀。为保障弱势群体诉讼权利,有效化解涉法涉诉上访案件,港北法院经过严格审查后,积极向贵港市委政法委、港北区委政法委汇报及申请司法救助,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困难当事人及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等符合条件的申请执行人给予适当的司法救助,确保把救助款发放给生活真正困难的申请执行人,解决当事人的基本生活问题,帮助他们度过眼前的困难,对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重要的意义。2015年该院共发放司法救助金3次,对36个案件的48名申请执行人进行司法救助,救助金额达44万元,成功执结了29件涉民生执行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