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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生日派对为寻刺激容留他人吸毒被判刑
作者:黄丽丽 廖冬瑜  发布时间:2016-02-24 15:36:07 打印 字号: | |
  贵港一“80”后男子为使自己的生日过得刺激,竟与多名吸毒人员在KTV包厢内吸食毒品,将生日聚会变成了吸毒派对。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被告人廖新宇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5年10月23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廖新宇为庆祝自己的生日,出钱在贵港市建设中路某KTV开厢消费。期间,被告人廖新宇为了寻求刺激,容留吸毒人员张某龙、黎某智、黄某、韦某婷在包厢厕所内吸食毒品氯胺酮,并参与吸食,后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经对上述人员进行尿液检测,结果均呈阳性。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廖新宇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廖新宇犯容留他人吸毒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廖新宇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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