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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为14名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134万元
作者:黄丽丽  发布时间:2016-03-02 09:41:59 打印 字号: | |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保护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在打击惩治犯罪的同时,积极引导被告人及其家属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消除或减轻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害后果,维护社会稳定。2015年,该院为14名被害人追回经济损失13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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