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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留宿网友家中 顺手牵走四件黄金饰品
作者:黄斯梅 黄奎  发布时间:2016-04-19 15:41:56 打印 字号: | |
  80后男子凌晨借宿网友家中,趁网友外出之机,翻箱倒柜盗走四件黄金饰品,转手销赃非法获利四千余元。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陶某标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4年11月7日0时许,被告人陶某标到网友梁某某租住的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某小区4楼某室住宿。同日9时许,陶某标趁梁某某外出之机,将梁某某放在房内床头收纳箱里的两条黄金项链、一条黄金手链、一个金镶玉观音吊坠盗走。同日,陶某标将盗得的一条黄金项链和一条黄金手链以人民币2265元的价格销赃给凤凰街一家金银加工店的老板董某,将盗得的一条黄金项链以人民币2380元的价格销赃给建设路中央广场对面的一家金银加工店的老板林某,金镶玉观音吊坠则丢弃。董某、林某收购上述黄金首饰后分别熔成重10.8克、11.34克的金块。经鉴定,上述两块金块的价值共计人民币6642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已将上述两块金块收缴并发还梁某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陶某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陶某标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认罪,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港北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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