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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见钱眼开盗窃同居室友钱财被抓领刑
作者:黄丽丽 周小杨  发布时间:2016-04-26 15:57:59 打印 字号: | |
  为了缓解经济压力,很多在外打工的人在解决住房方面选择合租,但合租也带来许多安全隐患,偷盗、诈骗案件时有发生。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合租客盗窃案件,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杨秀情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责令被告人杨秀情退赔室友韦某经济损失人民币1100元。

  被告人杨秀情生于1985年,广西田林县潞城瑶族乡人。2015年9月4日20时许,被告人杨秀情在贵港市港北区西江园路某出租屋4楼左侧房间内,趁室友韦某去洗澡之机,将韦某放在床头抽屉里的钱包(内有现金人民币4000元、身份证等物品)盗走。得手后,杨秀情将钱包内的现金拿走,将身份证和钱包丢弃便逃回广西田林县。同月6日在田林县乐里镇顺发旅馆被公安民警抓获,公安民警从其身上当场缴获现金人民币2900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将上述缴获的现金人民币2900元发还失主韦某。

  港北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秀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秀情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杨秀情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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