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6日下午1点多,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信访大厅内,一位60多岁的老人,用颤抖的双手紧紧握住该院韦永新副院长的手说:“感谢韦副院长,我回去以后一定好好过日子,再也不到法院闹了。”
原来,这位韦姓老汉在2000年的时候,以某生产队组织群众,拆毁其房屋并造成其房屋及经营设备等财产损失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其损失2万多元。经港北法院查明,其房屋属违章建筑,但被告未经有关部门授权擅自拆除原告房屋,造成原告损失应由被告赔偿。由于原告诉讼请求过高,法院只支持判令被告赔偿原告4千多元。后韦某上诉,未得到支持。判决生效后,其于2002年申请再审,经审理查明,港北法院驳回其再审申请;2003年其又向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经查明,市中院做出驳回申诉通知书。由于被告一直无法赔偿韦某损失,2014年港北法院通过司法救助支付韦老汉四千多元。多年来韦老汉认为得到的赔偿过低,多次到法院闹。
5月6日早上,韦某又到港北法院信访要求再审此案。经法院工作人员释明,韦某见再审无望后怒气冲天开始大闹立案庭,扬言要炸掉法院,并妨碍其他当事人办理业务,以威胁工作人员达到自身不合理诉求。
港北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韦永新得知此事后,立马接待了韦某。在耐心倾听并了解了韦某的诉求之后,韦副院长先是晓之以理:“也许你觉得自己很有道理,不可能得不到支持,但诉讼是要看证据的,你没有证据,而且你这件案子在法律上的程序已经走完了,再闹法院也不可能支持你的请求啊。”“在法院,有的事情也许你会觉得很合情,但为什么法院不支持呢,因为它不符合法律规定啊,就连我也遇到过…… ”韦副院长耐心作了法律释明工作,将晦涩的法律语言转变为通俗易懂的生活语言,并且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为例,告诉韦某,生活中有些事情是没有办法改变的,必须遵照法律办事。在韦副院长的耐心讲解下,韦某终于冷静下来,了解清楚了诉讼程序。
看见韦某的情绪得到控制之后,韦副院长开始动之以情:“您这样天天来法院,家里的活都没有空做吧?还不如好好回去过日子,有空回去带带孙子,享受天伦之乐吧。而且您天天这样激动,带着怨气生活,对身体多不好啊……”“您听我的,先不想这件案子,在家好好生活一年,保证您的心情和现在不一样了,我们约好,一年之后去您家拜访您。”通过耐心的教育和引导,韦某终于把心中的积怨放下了。其实韦某自己也明白判决已经很合法合理了,只是因为多年闹访未果,钻进了牛角尖,在韦副院长的耐心劝说下,终于答应回去好好生活。
在了解到韦某生活确实困难之后,韦副院长当场解囊,拿出200元钱交到韦某手中“这是我的一点心意,请您一定要收下!”韦某感动地接过钱,留下了感激的泪水。看着韦某满意地离开了法院,韦副院长心里那根紧绷的弦松了下来,看看时间,已经是下午一点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