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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器店老板兼卖淫秽光碟获拘役4个月
作者:黄丽丽 莫一超  发布时间:2016-05-18 15:12:44 打印 字号: | |
  贵港五旬男子黄某系一名个体户,为谋取非法利益,其偷偷在自家经营的电器店内贩卖淫秽光碟,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黄某违法所得人民币54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14年2月21日,被告人黄某在贵港市港北区大圩镇商业街其经营的某电器店内,以人民币540元的价钱将111张淫秽光碟卖给甘某时被公安民警抓获,尔后,公安民警在黄某的店内又查获淫秽光碟230张。经鉴定,上述查获的光碟属非法出版物,内容属淫秽物品。

  港北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以牟利为目的,贩卖淫秽物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明堂犯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罪名成立。黄明堂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黄丽丽 莫一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