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一女子撞伤七旬老人后,被法院判决赔偿9801元,但她采取变更手机号码,音信全无来逃避执行,最终被执行法官采取拘留措施,迫于执行威慑力,被执行人甘某叫朋友送来一万块钱,乖乖履行了债务。
2015年6月9日,甘某驾车沿中山路西侧人行道由南往北逆向行驶,七十岁的梁某从西侧路外由西往东步行欲进入上述人行横道,由于甘某未注意观察,致使其所驾车辆刮碰梁某,造成梁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交警部门认定甘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梁某不负事故的责任。因协商赔偿不一致,梁某诉至法院。港北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甘某赔偿原告梁某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各项合理经济损失9801.09元,并负担受理费100元。判决生效后,甘某并未按照判决书履行。梁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被执行人甘某更换手机号码,外出打工,音信全无。致使执行陷入僵局。
日前,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家属提供的线索:甘某现在市区一家饭店做服务员,请法官前去执行。执行法官随即带人前往将甘某带回法院。在执行法官苦口婆心劝导两个小时后,甘某仍一口咬定“没钱”。甘某以为这笔钱不多,赖一赖就拖过去了。对法院的教育说理一个字也听不进去。面对不知悔改的甘某,执行法院决定采取拘留措施。向其宣读拘留决定书后,将其带上了警车。在前往拘留所的路上,甘某终于知道赖不过去了,当即从兜中掏出800元现金,并表示在当晚7点前让其朋友凑钱,一定将剩余欠款还清。当晚7点半,被执行人甘某及其朋友在法院执行干警们的见证下,共向申请人梁某的家属交了1万元执行款,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谢谢法官为我母亲讨回了公道!”申请人的家属紧紧握住执行法官的手,道出了真诚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