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的是大爷,要债的是孙子”这是人们常挂在嘴边的话。确实,手头上的钱一旦被不诚信的人借出去,追债就成了一件烦心事。特别是一些失信被执行人,将法院判决不当回事,在执行中尽显老赖本色,能拖则拖,能躲则躲,严重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尊严。近两年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不断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联合相关部门对老赖进行联手打击,老赖欠钱不还的“好日子”到头了。5月5日至6月6日,在该院开展的“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中,一些失信被执行人就因有钱不还被限制高消费,主动来到法院履行了债务。
因小失大,千元罚金阻断“买房梦”
“我今天来法院,就是要履行通这笔钱,请法官尽快帮我撤掉黑名单,否则我的房贷就办不下来了。”6月6日,被执行人林某主动来到港北法院交纳罚金。他在交完钱后,亲眼看着法官将其名字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屏蔽掉,才放心地离开。
原来,8年前,林某在广东佛山市因盗窃罪被判刑,且被判处罚金1000元,佛山市南海区法院委托港北法院代为执行。执行法官经过调查财产线索,未发现林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无法找到林某,执行工作陷入僵局。今年3月,在外打拼回来的林某回到贵港,决定在市区购买一套商品房,没有想到在办理银行贷款的时候傻眼了,银行通过征信系统发现林某有案件在法院尚未履行,虽然标的只有1000元,但仍拒绝向其贷款。为办下贷款,林某急忙来到法院履行了义务。“一千块是小,失信代价却大,得不偿失啊。”林某感慨到。
车贷被拒绝,“老赖”连夜返家还债
6月2日,林某在广州购买小车办理贷款遭拒后,连夜赶回贵港,主动履行了债务,原本“游击”八年的“老赖”一下变身成为“履行先锋”。
2007年,欧某与林某因承揽工程引起纠纷,港北法院判决被告林某、庞某向原告欧某支付工程款3万元及利息。执行过程中,该院执行干警先后10余次来到林某家中释法明理,但林某毫无悔改之意,拒不履行。之后,林某更是更换通讯号码后前往外地生活。历经八年,林某的生活过的有滋有味,有意买辆小车来开开。6月1日,林某在广州某银行办理车贷时被告知其已被港北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银行拒绝受理其贷款申请。想到以后工作生活上的诸多不便,林某连夜赶回贵港,第二天就来到法院足额缴纳了履行款。遭遇信用危机后,“老赖”终于自觉履行了。
赖了十年债,想开公司“卡壳”了
6月7日,一直在外经商的甘某想开办一个公司拓展业务,于是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手续,没有想到因一起十年债务“卡壳”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因其失信行为限制其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遭到拒绝的甘某吃了一惊。想到十年前因欠有朋友欧某的两万块钱尚未还清,甘某当天就急忙找到欧某,还清了债务,请求欧某到法院撤销案件的执行。
“没想到这么神奇,我是第一次遇到老赖主动还钱,还跟我们道歉的。”欧某的妻子在代丈夫来港北法院撤销案件时,眉开眼笑地说到。
为贯彻最高法等44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精神,港北法院加强与各商业银行、工商局、交通部门等沟通协作,达成“共享、获取、惩戒、反馈”的协助模式,通过限制高消费、限制融资贷款、限制特定行业准入等途径,实现联合惩戒跨行业、跨部门合作,共同促成对执行老赖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局面,收到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