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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三措施推进司法确认工作
作者:黄斯梅  发布时间:2016-06-20 16:45:27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司法局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工作部署,不断完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规范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进一步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取得较好成效。

  一是院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落实。根据市中院、市司法局相关文件精神,该院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人民调解办公室,加强对人民调解协议诉前司法确认工作领导。依照相关法律和有关规定,该院于今年2月22日和港北区司法局联合制定并下发了《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贵港市港北区司法局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成立港北区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司法确认工作受理范围、工作分工、工作机制、奖励措施等。

  二是召开联合会议,推进司法确认工作。今年3月16日,该院与港北区司法局联合召开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座谈会,认真学习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实施方案》,以及市中院和市司法局印发的《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指导意见》,并就方案的具体内容及调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困难与区司法局进行深入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同时,该院与区司法局认真落实每两个月定期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的制度,通报排除调处矛盾纠纷及诉调对接工作情况,协调解决人民调解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今年以来,该院与港北区根竹镇司法所成功联调1件案件,与贵城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成功联调4件案件。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指导,推进诉调对接。实施方案下发后,该院各挂点业务庭选派业务素质高,办案经验丰富的法官对所联系的司法所干部、人民调解员等进行业务培训。通过采取边指导调解案件边培训的方式,提高司法所干部、人民调解员的司法确认工作技巧、相关材料的书写、收集与整理等办案能力。同时,邀请人民调解员参加旁听庭审,现场观摩传授调解方式、方法和技巧,使人民调解员更加全面地掌握相关法律和司法确认机制的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工作方法。今年以来,该院共下乡开展业务指导5次,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70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黄斯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