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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港北法官远赴柳州保全 百万债务案终和解
作者:李昭秋  发布时间:2016-08-10 16:25:07 打印 字号: | |
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喜笑颜开
  2016年8月9日,随着原告梁某签收撤诉裁定,一起由财产保全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的民间借贷案顺利办结。

  2013年11月18日,原告梁某通过转账借给被告黄某100万元。2016年5月5日,因逾期不能归还本金,被告黄某提出续借,并出具有借条,柳州某汽车贸易公司提供担保。经多次追讨,被告黄某仍不还款付息,原告即向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申请冻结柳州某汽车贸易公司在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行账号内存款100万元,并提供担保。

  为保障原告合法权益,港北法院法院根据其申请,千里迢迢到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支行采取保全措施。柳州某汽车贸易公司在得知其账户被冻结,导致资金无法运转,业务无法开展,即到法院申请调解。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韦永新、立案庭副庭长杨联勇进行了接待,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告知两被告归还欠款后可解除对账户的冻结。

  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被告黄某终于同意还款,通过转账方式归还梁某的欠款。原告在收到手机短信,确认欠款到帐后,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书。
责任编辑:李昭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