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民商事案件数量逐年攀升,案多人少矛盾日益凸显,法官办案压力越来越大。对此,港北法院积极应对,根据广西高院和贵港中院的部署,结合该院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工作。重点就优化民商事诉讼案件审判程序,简化民商事诉讼案件裁判文书方面进行改革,努力实现“难案精审,简案快审”。
一是召开专门会议,全面部署改革工作。为确保民商事繁简分流工作整体推进,8月3日,该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宋峻莹召开民商事审判繁简分流改革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工作的初步安排及相关事宜。宋副院长指出,港北法院作为全区民商事诉讼案件繁简分流审判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之一,体现了上级法院对基层法院的关心和支持,要通过繁简分流的方式,努力做到“难案精审,简案快审”,从根本上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解决案多人少矛盾。
二是成立领导小组,确定改革方案。8月5日,制定下发了《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民商事诉讼案件繁简分流审判机制改革方案》,成立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发坚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宋峻莹为副组长的民商事诉讼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贵城庭庭长邓东庆担任办公室主任,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本次改革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是分流繁简案件,规范工作流程。该院对案件进行有效繁简分流,将争议不大,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解决在诉前和立案阶段,减少案件大量涌入诉讼程序,使审判业务庭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审理复杂疑难案件;对不适宜诉前调解的案件则交由审判业务庭审理,不受标的额限制,大量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易审,缩短案件的审理时间,实现案件的快审快结;大力推行裁判文书简化改革,在证据认定、裁判说理方面坚持“繁案精写,简案简写”原则,提高裁判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