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30日上午,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来了两位申请执行人黄芳和陈月(二人均为化名),对材料进行确认签字后,两位申请人在立案大厅分别进行了执行款项数21423元、8597元的兑付,一起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顺利执结。
特地从深圳赶来的陈月办完所有手续后,高兴地乘坐当天的火车返回了深圳。黄芳也略显激动,手有点微抖地将存折放入包内:“想不到这笔钱还能追回来,虽说是一部分,我已经心满意足啦,那些骗子也得到惩罚了,谢谢法院、谢谢法官!”
女子偶遇神医,破大财惹上大灾
像往常一样准备去市场买菜的黄芳走在路上,一辆小车停在了黄芳的身旁。只见坐在副驾驶座上的一位女子(阿燕)摇下车窗向黄芳询问是否认识附近一位算命很准的神医。正当黄芳说不知道时,一位自称阿清的女子“恰巧”经过,说自己知道算命神医的住址。阿燕和阿清鼓吹算命神医的厉害,将黄芳骗上了车一同前往神医家中。
车上,阿燕和阿清和黄芳拉起了家常,黄芳不知不觉中透露了自己的家庭情况。当车辆来到预定地点后,只见阿清指着一名男子(阿南)说他就是神医的孙子,阿南借机给黄芳看起了面像。根据阿燕和阿清获取的信息,阿南准确地说出黄芳的家中概况,让黄芳直呼神奇并深信不疑。当阿南预言不久黄芳家中将会有人患病得灾时,黄芳一下子慌了神。六神无主时,阿南安慰她,只要拿钱做做法事就可以消灾避祸了。黄芳不疑有他,立马回家拿银行卡取了16万多现金,和一台手机等财物一并交给阿清。在黄芳前往购买做法事需要的针纸线时,四人趁机驾车离开。当黄芳购买完东西时,越想越不对劲,惊觉自己遭遇到了诈骗,立即报了案。
回乡探亲的陈月遭遇了同样的经历,被流窜到湖北的阿燕、阿南等人,以相同的手法骗走了6万多现金以及两块玉饰。案发后,公安机关将两块玉饰扣押并发还给陈月。
法院寻找当事人,顺利兑付执行案款
港北法院依法对阿燕、阿清、阿南等人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书生效后,被告被扣押、冻结的43149元以及退出的违法所得69269元,分别退还黄芳和陈月82160元和30258元。随后,该院刑事审判庭移送立案执行。
由于该案是刑案涉财产部分执行的案件,且当事人被骗数额巨大,承办法官陆杰十分重视。陆法官了解到,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已冻结被告阿南在玉林陆川某银行相关账户。执行程序启动后,他立即赶赴案款冻结地,根据2014年11月6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对上述存款予以扣划,将被告阿南账户下的30020元成功划扣至港北法院银行账户。
随后,陆法官立即联系黄芳和陈月,但二人的联系方式已经变更,执行款无法兑付给当事人,让他很是着急,当即联系公安机关,希望通过当时的办案民警联系上黄芳和陈月,谁知,当时的办案民警因公差在外地,联系方式的查找只能推后。几天后,陆法官在拿到黄芳和陈月联系方式的第一时间给她们打了电话,听到被骗的钱被追回一部分时,陈月当即订了前往贵港的火车票。填写账户、签字确认,将扣划的执行款转至两位当事人的账户。至此,这起刑案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