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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女子吸毒成瘾生邪念 以贩养吸终获刑
作者:黄丽丽 周小杨  发布时间:2016-09-01 09:07:32 打印 字号: | |
  贵港一名无业女青年吸毒成瘾,为满足自己吸食毒品的需要,其走上了“以贩养吸”的不归路。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李映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5年11月20日17时许,被告人李映在贵港市港北区建设中路一家宾馆后面的小巷内,以人民币100元的价钱将2小包净重0.08克的毒品海洛因贩卖给梁某,刚交易完毕即被公安民警抓获。公安民警当场从李映身上缴获毒资人民币100元,从梁某身上缴获2小包毒品海洛因。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映明知是毒品海洛因而予以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映犯贩卖毒品罪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映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认罪,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四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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