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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三项措施积极化解家事纠纷
作者:黄斯梅  发布时间:2016-09-28 16:20:37 打印 字号: | |
  自被定为全市法院第一批基层法院“家事法庭”示范点单位以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积极推行家事审判新模式,坚持“和”字为先,用人文情怀化解家庭矛盾纠纷,有效提升了家事审判质效,维护家庭和谐。

  审判法庭温馨调解,“冷”色调变“暖”。藤椅、沙发、围着干净的茶几,墙上一家人手牵手的幸福图画,一副苍劲有力的“家和万事兴”书法,“家居式客厅”一改往常审判法庭的“冷”,转变为家庭环境的“暖”。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围坐茶几旁,没有审判台、原被告席位,凸显浓厚的家庭调解氛围。

  多方联动化解纠纷,“一元”变“多元”。该院坚持“家和”理念,结合家事案件的人身性、敏感性、复杂性、隐私性等特点,在处理案件时,积极引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司法所、妇联、工会等部门紧密协调配合,邀请具备教育、心理、社工等专业知识和丰富调解经验的社会人士共同参与调解,形成化解纠纷的最大合力。

  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温情回访。对案件进行定期回访,对困难案件当事人,积极帮助申请司法救助;加大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建立判后探视抚养档案,成立“法官妈妈团”,对辖区未成年犯罪人员进行回访帮教,联合妇联、民政局等部门,帮助解决就学、就业困难。同时,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头条号等发布家事案件典型案例,扩大家事审判的司法辐射力。

  今年以来,港北法院共受理离婚、抚养、变更抚养关系、法定继承等各类家事案件435件(含旧存45件),审结295件,其中调解、撤诉110件。
责任编辑:黄斯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