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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多次溜进医院盗窃病人手机获刑8个月
作者:黄丽丽 黄聪  发布时间:2016-10-14 08:48:47 打印 字号: | |
  贵港一名无业男子因无钱花销,觉得医院人多,盗窃容易得手,遂以医院为目标,先后多次溜进医院盗窃病人的手机。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被告人杨伟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责令被告人杨伟成退赔给韦某人民币660元、退赔给黄某人民币300元、退赔给朱某人民币590元。

  杨伟成生于1973年6月,小学文化,无业。2015年7月28日15时许,被告人杨伟成窜至贵港市妇幼保健院儿科401房盗窃了韦某放在1号床柜子上价值人民币660元的黑色小米3手机一台。

  2015年8月12日16时许,被告人杨伟成窜至贵港市人民医院内科楼9楼儿科905房盗窃了黄某放在床头的价值人民币300元的白色OPPO牌手机一台。

  2016年1月19日10时许,被告人杨伟成窜至贵港市妇幼保健院315房盗窃了朱某放在36床旁柜子上价值人民币590元的白色联想牌手机一台。

  法院认为,被告人杨伟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伟成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杨伟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遂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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