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港北法院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作者:黄丽丽  发布时间:2016-11-16 15:39:11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法院工作大局,始终把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对各类刑事犯罪保持“零容忍”的严打高压态势,为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16年1-10月,该院共审理各类刑事案件434件(同比上升1.4%),审结373件,结案率为85.94%,判处犯罪分子488人,为被害人追回经济损失110万元。

  突出打击重点,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故意杀人、绑架、“盗抢骗”、毒品等各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活动,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切实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人民群众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坏境。今年1-10月,港北法院共审结“盗抢骗”、毒品犯罪案件286件349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8人,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33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298人。

  坚持从重从快方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决贯彻依法从重从快方针和“稳准狠”原则,不断加大对刑事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对团伙犯罪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首要分子、积极参与分子,对缓刑、假释考验期内重新犯罪的累犯、惯犯,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寻衅滋事等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分子,坚决从重从快惩处,使他们受到应有的惩罚,为维护和谐港北保驾护航。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减少社会对立面。该院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同时,对那些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不大、犯罪情节轻微、悔罪表现较好的过失犯、未遂犯、初犯、偶犯、未成年人犯等,坚持教育、感化和挽救的方针,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具备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管制、单处罚金等非监禁刑罚,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1-10月,该院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418人,其中缓刑39人,拘役34人,判处罚金人民币484万元。

  落实帮教工作,预防重新犯罪。该院主动延伸审判服务触角,积极做好对判处非监禁刑罪犯及未成年罪犯的回访帮教工作,有效预防重新犯罪的发生。通过采取面对面或电话交谈的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思想生活状况和改造情况,鼓励他们放下思想包袱,积极接受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争取早日回归社会。今年以来,共到未成年罪犯服刑场所开展回访帮教活动2次,对未成年罪犯回访帮教20人次。
责任编辑:黄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