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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四举措加强立案登记监督
作者:苏航宇  发布时间:2016-12-02 15:21:46 打印 字号: | |
  自立案登记制在全国法院系统落实以来,法院立案门槛降低,针对案件量大幅增长的新局面,港北法院从纪检监察角度着手,通过四项举措规范立案工作,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依法保障群众诉讼权。

  一是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工作。该院监督人员结合立案大厅处于摄像探头全方位实时监控状态的实际情况,采取日常督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规范考勤制度和请假制度,杜绝立案窗口人员无故离岗、串岗、脱岗等,并通过定期到诉讼服务中心检查登记立案情况、当面询问当事人建议意见等方式,加强对立案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是强化社会监督,落实廉政监督卡制度。该院在立案受理时,随案发送《廉政监督卡》,详细告知当事人主要监督事项及途径。针对当事人通过监督卡反映的问题,及时梳理解决,并向当事人公布反馈及互联网、电话等查询方式,确保监督的效果。同时邀请人大代表、群众代表、律师等参与立案监督,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以问题为导向,拓宽投诉渠道。该院将受理群众投诉作为查找立案工作问题的重要方式,耐心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通过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邮箱、信箱,摆放意见簿,设立院长接待日制度等方式,全力构建立案大厅举报监督平台模式。多年来,该院处理群众投诉工作坚持实行“院领导 中层领导”模式,在每月的15日、30日安排院领导、每天安排中层领导接待来访当事人,对当事人反映立案工作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并予以反馈。

  四是推进法治建设,加大追责力度。对于违反立案登记制度和干预司法活动、插手立案工作的人员,严格实行“一案三查”制度,坚决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主管领导的责任,并对相关纪检干警的监督是否履行到位进行责任倒查,确保立案登记制度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苏航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