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法院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思想教育、强化意识形态管理及强化阵地建设,成效明显。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院领导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院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形成院长统一领导、分管院领导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全院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制订出台了《关于落实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主要工作、工作机制和责任追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审判执行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强化思想教育,统一思想认识。坚持把学习和教育放在首位,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党章》等,积极开展“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推动政治思想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干警牢固地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同时,建立动态培训机制,实行分级分类培训,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庭审评议、案件质量评查等创先争优活动。2016年,该院共组织干警参加各种业务培训班1600余(人)次;开展岗位练兵、庭审评议、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6次;共有14个集体和29名个人荣获市级以上荣誉。
强化意识形态管理,狠抓执法办案。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着力强化党组书记亲自抓意识形态的工作格局。明确党组书记是抓全院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领域意识形态责任,中层主要负责人是所在部门“第一责任人”的要求,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到法院改革、审判、发展的过程中。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之一,强化苗头性问题的监测和管控,不断加强意识形态的管理,确保法院意识形态工作与审判工作两不误。2016年,该院共受理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9142件,同比上升20.32%,审执结8020件。
强化阵地建设,维护网络安全。成立网络舆情工作小组,及时发布法院工作动态,监控、引导涉法舆情,不断提升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不断巩固网络阵地,壮大网上主流舆论,增强意识形态工作话语权。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搭建良好互动平台,全面展示人民法院在执法办案、司法为民、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动态,让法院更加透明,更接地气,切实维护好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以实际行动筑牢“互联网 ”时代网络安全“防火墙”。2016年,该院官方网站、微信、微博发布各类正面宣传信息2800余条,共撰写宣传稿件900多篇,被各级媒体采用680余篇,其中,被国家级媒体采用290余篇,被省级媒体采用150余篇,被市级媒体采用24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