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按照区委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采取五项举措,积极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全力打好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2016年以来,该院走访联系了港北区中里乡山鹤村和银村的63户农民,每个帮扶责任人已累积进村10次以上,共发放法治宣传资料8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70余次,发放扶贫物资、扶贫资金共计57150元。
一是精准结对帮扶,不脱贫就不收队。港北法院按照处级干部每年帮扶4户、科级干部以及一般干部每年帮扶1户的要求,开展精准结对帮扶工作,要求每个帮扶责任人进行实地调研,进村入户走访,认真摸清帮扶贫困户基本情况,分析致贫原因,找准帮扶办法,制定帮扶脱贫计划,按照“不脱贫不收队”的工作要求进行帮扶。帮扶责任人每到一户,都要“面对面”倾听帮扶对象最真切的声音,“零距离”了解他们最迫切的愿望,并且为每一户帮扶对象制作《扶贫户帮扶工作台账》,列明贫困原因、帮扶干部、联系电话、脱贫年度、帮扶措施等,想方设法为他们找路子、出点子,增强他们的脱贫致富的信心。
二是坚持立案优先,注重诉前调解。对涉及扶贫工作的案件畅通立案“绿色通道”,必要时采取网上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便民措施,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利的司法服务。充分发挥诉调对接中心作用,如双方当事人都有调解意愿,优先进行诉前调解,及时予以司法确认,尽可能将案件化解在诉讼之前,减轻当事人的诉累。2016年,为88名困难群众开辟绿色通道,对25名涉及扶贫工作的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诉前调解、法律咨询等服务。
三是妥善审执案件,严厉打击犯罪。对涉精准扶贫的案件,坚持“快”字当头,快速确定独任审判法官或组成合议庭、快速了解案情、快速开庭审理、快速宣判结案。对申请执行的涉精准扶贫案件选派工作能力强、执行经验丰富的执行人员集中执行,简化执行程序、减少中间环节,依法快执、快结。同时,注重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精准扶贫工作中的职务犯罪,对涉嫌侵占骗取扶贫资金、民政资金等涉弱势群体资金的犯罪,从严从快审理。
四是开展巡回审判,做好法律服务。驻村第一书记充分利用驻村时间,根据该村实际情况开展法制讲座,提升村民法律水平。积极开展法律进村活动,选派党员干警到所驻村协助第一书记进行法制宣传,扩大法治宣传效果。对涉所驻村人员的案件,原则上一律在村所在地巡回审理,邀请群众、村干部旁听案件,就地调处纠纷,让广大村民接受法治教育。
五是强化物质帮扶,落实司法救助。帮扶责任人积极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一户一策”地制定好帮扶规划,积极采取司法救助措施,加大对弱势群体尤其是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力度,实行诉讼费缓交、减交、免交,让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同时,规范和透明司法救助专项资金的申领、发放和使用,简化诉讼费缓、减、免程序,保障困难群众能够依法行使诉讼权利。2016年,共为困难群众减、缓、免交诉讼费110.4万元,为87起涉民生案件的103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