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汽车横穿马路撞伤人 法院诉前调解促和解
作者:苏航宇 丘园园  发布时间:2017-02-24 10:29:00 打印 字号: | |
双方当事人经法官调解后握手言和
  甘某驾驶电动车正常经过广西贵港市西江农场交叉路口时,突然一辆黑色小汽车从旁边的路口横穿马路,待司机覃某反应过来后为时已晚,甘某被撞倒在地,导致人员受伤、电动车损坏。经交警认定,该起交通事故中肇事小车负全部责任。

  事后,甘某将该交通事故纠纷诉至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要求肇事方赔偿经济损失2000元。考虑到甘某受到轻微皮外伤,其电动车外壳受损较严重,肇事车辆已投保商业保险的情况,该院诉讼服务中心法官认为该纠纷和解成功率较高,便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负责调解的龙秋莲法官让双方充分了解彼此的实际情况,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并且结合具体案例以案说法。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保险公司当场履行了1500元的赔偿款,甘某自愿撤回诉讼,双方握手言和。

  今年以来,港北法院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诉前成功调解结案41件,在实现矛盾纠纷梯次滤化,减轻群众诉讼成本的同时,节约了司法资源,方便了人民群众,有效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黄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