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作为工作重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新机制,护航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立足审判职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婚姻家庭纠纷、损害赔偿纠纷等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坚持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未成年人审判模式。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采取圆桌审判模式,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理念,逐步形成“庭前三见面、庭中三引导、庭后三帮教”的审判特色。今年1-3月,该院共审结各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件,判处刑罚6人。
法校共建平台,构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积极与辖区中小学共建普法平台,一方面“走出去”,将法律服务送到学校,选派优秀法官兼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校外辅导员,为学生提供法律咨询、心理辅导等服务;一方面“请进来”,开展体验式法制教育,邀请中小学生走进法院,参观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观摩案件庭审,体验模拟法庭,将抽象的法律知识具体化、形象化,使学生牢固树立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法律意识。今年1-3月,该院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3次,“公众开放日”活动1次,2名法官兼任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6名法官被聘为校外辅导员。
依托维权岗,真情帮教助未成年人重返社会。依托青少年维权岗、妇女儿童维权岗,联合妇联、团委、民政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回访帮教活动,通过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形式对未成年罪犯开展全方位的帮扶、帮教活动,重点解决他们的思想顾虑和就学、就业等问题,形成了多方力量参与、多层次的立体式社会化帮教网络。同时,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一档二卡三帮”考察制度,对缓刑少年犯进行定期回访、帮教,为每一名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建立专门档案,制定《少年犯跟踪帮教信息卡》和《考察监督卡》,落实监督人、家庭、学校或所在基层组织“三位一体”的考察帮教措施。今年1-3月,该院到看守所开展回访帮教活动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