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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好友借款起干戈 法官调解化玉帛
作者:胡冰 赵敏君  发布时间:2017-04-25 16:04:38 打印 字号: | |
龙秋莲庭长(左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近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通过耐心调解,顺利调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双方前嫌尽释再续情谊。

梁某与卢某系一起打拼多年的好友。2015115日,卢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梁某借款150000元,约定借期两年一个月。借款期限届满,经梁某多次催讨,卢某以各种理由推托不还。梁某遂将卢某夫妇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卢某夫妇偿还借款本息,并申请法院查封了卢某夫妇共有的房屋。

案件受理后,立案庭的龙秋莲庭长马上联系被告,耐心释明法、理、情,动员其主动履行:“双方是多年好友,友情来之不易,因为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便抛弃彼此间的信任,将来你如何在生意场上立足?得不偿失啊!”经过龙庭长的耐心劝说,被告表明,其愿意还款,但自己近期资金周转困难,很多工程款还没收回,现在他已经在着手卖房还债,其同意和原告协商处理。

在龙庭长的主持下,经双方协商,考虑到被告目前面临的困难,原告梁某只要求被告卢某夫妇偿还50000元借款本金,放弃对余下借款本息的追偿,并申请法院解除对被告卢某夫妇共有的房屋的查封,被告亦同意想办法筹钱分两期偿还借款本金50000元给原告,双方握手言和。调解结束后,被告紧紧握住龙庭长的手,感慨地说:“感谢法官让我重树诚信,再续友情。”

责任编辑:黄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