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感谢法官耐心不懈的工作,今天我收到41463元,和黄某的恩怨就此两清。”
2017年4月26日,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申请执行人岑某当场收到被执行人黄某的父亲交来的41463元现金,裂开嘴开心笑了出来。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执行法官的巧妙执行下,得以和解结案。
2016年8月,黄某驾驶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与岑某发生碰撞,造成岑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黄某负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双方因协商不成,诉至港北法院。经审理,港北法院作出判决,判令黄某赔偿岑某经济损失48112.32元。判决生效后,黄某却没有履行义务,而是跑到广东躲避执行,引发了岑某的极大不满。“我和黄某是同村的,知道他家有钱,这点钱都不赔,我要求拘留他。”岑某几次到法院要求加快执行。无奈找不到黄某,执行陷入僵局。
4月16日,执行法官接到岑某的电话,反映黄某的小型方向盘式拖拉机藏在其老屋内。执行法官立即上门扣押车辆。在执行现场,执行法官发现黄某家境不错,应该有履行能力。如果处置车辆,不仅执行时间较长,也不一定能够变现。执行法官决定采取迂回战术,动员黄某的父亲替子还债。执行法官对黄某的父亲说明来意,动员其帮助儿子偿还债务。一开始,黄某的父亲一口拒绝,认为自己对岑某没有偿还义务。执行法官没有放弃,先是发出扣押车辆裁定,并告知其要将黄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对黄某造成信誉影响,得不偿失。”执行法官耐心劝导。听到执行法官说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后果,黄某的父亲意识到了后果的严重性,愿意和岑某协商。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岑某终于同意如果黄某的父亲替子还债,其只要回40000元治疗费及1463元受理费就同意结案,并且保证以后不再追究黄某的任何责任。权衡利弊,黄某父亲和岑某签下了和解协议,并保证7日内支付所有款项。
4月26日,双方当事人如期来到港北法院履行和解协议,当场结清款项,出现了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