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不撞南墙不回头”,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一被执行人韦某把法院判决不当回事,明明有房有车开公司,欠下他人债务却不还,直至法院动了真格,拍卖其财产,才急忙主动还清245万元欠款。
某制药公司向陆某收购药材,由于缺乏资金周转未付款,出具了一张270万元的借条给陆某收执,韦某作为担保人,后陆某多次登门及电话追讨未果,诉至法院。经审理,港北法院判决某制药公司偿还陆某230万元及相应利息,韦某对该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某制药公司不履行义务,陆某申请强制执行。
在该案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查明该制药公司正常经营,且韦某名下有两套房产、一辆越野车,于是及时采取查封措施,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韦某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提出和解申请,制定了还款计划。可是在汇入第一笔款项后,迟迟不见下文。陆某见状申请恢复执行。执行中,执行法官多次督促韦某尽快履行还款计划,可是其还是无动于衷。于是执行法官果断裁定拍卖。终于,第一次拍卖到场通知书寄给韦某后,其意识到法院真是动了真格了,赶紧联系执行法官,并于2017年5月10日把全部案款结清。由于韦某没有主动履行和解协议,该案进入了评估拍卖阶段,韦某还得为此额外支出了一万多的评估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