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较好地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标。2017年,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积极推行院、庭领导办案制度,制定实施了《关于组建审判团队的暂行办法》、《关于案件分配的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明确院、庭领导的办案数量和分案原则。上半年,该院结案3528件,其中院、庭领导主办结案1486件,占该院结案数的42.12%,院、庭领导结案数位居全市法院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