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毒品的泛滥,由吸毒引发的刑事案件层出不穷。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吸毒人员盗窃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杜绍圈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7年3月14日15时许,被告人杜绍圈窜到贵港市港北区建设中路一停车场时,发现女子黄某的一辆价值人民币2300元的方泰牌二轮电动车停放在该处,车钥匙尚留在车上,遂趁四周无人之机,将车盗走。案发后,公安民警从被告人杜绍圈处缴获被盗的电动车并发还失主黄某。
另查明,被告人杜绍圈系一名吸毒人员,无业,曾因犯盗窃罪于2013年11月6日被港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于2013年11月17日刑满释放。因吸食毒品成瘾,于2017年3月15日被强制隔离戒毒。
法院认为,被告人杜绍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杜绍圈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杜绍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杜绍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应对自己的车辆多加留意,停车后先查看有没有拔钥匙和上锁,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