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7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发文对20个全区法院“五好党支部”进行通报表扬。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第四党支部获评为全区法院“五好党支部”,成为全市法院唯一获此殊荣的党支部。
近年来,港北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指示,牢牢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和保障审判、服务审判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人民法院执法办案和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