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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男子拒不还钱 法院司法拘留15日
作者:李静蕊  发布时间:2018-05-23 11:30:01 打印 字号: | |
  • 宣读拘留决定书
  • 刘某在拘留决定书上签字
  • 将刘某(中)移送拘留所
  • 办理拘留手续

    2018年5月19日上午,刘某来到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办公室,在执行法官多次劝说下,刘某仍以诸多理由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在执行法官办公室内,法官对刘某宣读了拘留决定书……。

    被拘留人刘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申请人宋某借了252000元,申请人多次索要欠款无果后,将刘某诉至港北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几经组织调解,规劝刘某履行应尽义务,但刘某都称自己没能力履行欠款,消极执行。经调查,刘某名下有一辆车,手上还持有股权,其有履行能力却拒不还款、规避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已对刘某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其仍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使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5月19日,执行法官再次通知刘某到法院协商还款事宜,在执行法官和申请执行人面前,刘某依然坚称自己无法偿还欠款。最终,执行法官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惩戒措施,并将他移送拘留所。

    法官提醒:法院对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他们今后的经营、生活乃至家人都会受到很大影响。希望失信被执行人迷途知返,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责任编辑:李静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