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积极推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针对一些法律关系简单、双方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鼓励和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方式先行调解,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
“铃铃铃……”5月10日,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刘法官接到了一通电话,电话那头是一位年轻的父亲林某,因其年幼的女儿小林在午托所午休时不慎从床上摔下已被送至医院治疗,此时的他急切地想了解如何通过法律手段来保障孩子能得到持续治疗。在听取林某讲述相关案情后,刘法官建议林某可以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先与午托所负责人进行协商,如果双方能就此达成协议,既能够保障小林得到治疗也缩短了审理周期。5月11日下午16时,林某联系了午托所负责人陈某一同来到了该院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该院邀请的贵城街道办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罗海明在了解案情并听取双方的意见后对双方当事人展开分头调解,历时两个半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就赔偿责任、赔偿方式等内容达成了协议。
今年以来,该院采取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纠纷5件,通过港北区法律援助中心驻港北法院工作站律师参与化解矛盾纠纷28件,简便快捷的非诉讼纷争解决模式既有效缓解了收案大幅上升的压力也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