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被司法拍卖的房屋,被执行人、使用人却迟迟不肯搬离。2018年6月2日(星期六)上午8点,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出动40多名法官干警、7辆警车来到港北区贵城镇某小区,对一宗网拍成交价为168.69万元的三层楼房进行强制腾空,依法交付给买受人。港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温庆雄,政协常委、科协副主席覃良彬与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发坚共同坐镇执行指挥中心远程监督、指导。
港北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梁某与被执行人欧某、莫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查封了欧某名下一套建筑面积为411.37平方米的房屋。因被执行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于2017年9月14日裁定拍卖上述房屋用以清偿债务。2018年4月16日,买受人莫某某以168.69万元的最高价竟得。
拍卖成交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欧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于2018年5月3日在上述房屋粘贴搬迁公告,责令被执行人欧某、房屋的实际占有人及使用人于5月18日前搬离该房屋,但他们到期仍不搬离,导致该房屋无法交付给买受人。为维护法律权威和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决定强制搬离。
当天上午,党组成员、副院长韦永新带领法官干警来到执行现场,迅速安排法警进行清场,设置警戒线,驱离无关人员,并在楼下进行喊话,询问是否有人,未听到应答后,依法宣读执行纪律,宣布执行开始。然后安排开锁工撬门,进入屋内逐间逐层进行排查,同时指挥民工入场,开始实施执行。执行人员对整个过程进行摄像、拍照,对清理出来的物品逐一清点后贴上标签,做好登记造册工作。上午11点,屋内的物品全部清点、装车完毕,并安全运送至指定地点存放,清空后的房屋顺利交付给买受人莫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