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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律师参与诉前调解 成功化解租赁纠纷
作者:黄莉祺  发布时间:2018-07-11 08:34:38 打印 字号: | |

    2018年7月9日下午,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前台传来一阵阵吵闹声。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刘敏经询问,得知王女士将自己经营的包子铺面转租给闵某,转让费30000元,双方定转租协议时闵某交纳了3000元定金给王女士,后又以微信的方式转帐了6000元给王女士,同时协议约定7月11日前王女士将铺面清空交付给闵某,闵某将余款全部给清王女士。后闵某以家人不同意他在贵港做生意为由反悔,并因退钱事宜发生纠纷。

    闵某称他有错在先,定金3000元就不要了,但是要求王女士退回微信转帐的6000元钱给他。王女士觉得她清空铺面也花费了不少钱,而且是闵某反悔在先,拒绝退还所有给她的钱。双方发生争执并起诉到法院。

    刘敏主任在了解案情后,面对双方当事人的激烈情绪,及时将两人劝开,并邀请当天在港北区法律援助中心驻港北法院工作站值班的张律师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经过张律师的耐心调解、劝导,两人的情绪逐渐平复下来,最终双方各让一步,达成一致意见,王女士退还4000元给闵某,闵某不再就此事提起诉讼。后在律师和法院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双方当场履行,并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李静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