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8日21时许,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撒泼耍赖、辱骂法官、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黄某司法拘留15日,并移送至贵港市拘留所收押看管。
女子黄某是一起身体权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何某在港北区三合市场从事豆腐批发零售行业,黄某在何某相邻的摊位上卖鱼。2017年4月15日15时许,两人因琐事发生口角,进而产生厮打,最终导致何某受伤住院。因索赔损失未果,何某遂将黄某诉至港北法院,法院依法判决黄某赔偿何某经济损失16147.62元。黄某不服一审判决,遂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黄某认为何某属于碰瓷,故拒绝赔偿。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打电话联系被执行人黄某,督促其积极履行义务,黄某均不以为然,还在电话里谩骂法官。2018年7月18日19时许,执行法官一行人来到被执行人黄某的鱼摊,说明来意后,要求其回法院协商赔偿事宜,但黄某情绪十分激动,拒不配合执行,被法警控制后边哭边喊:“我没有错,为什么要抓我,我是被冤枉的!”被带回法院后,黄某还企图往法院门口逃跑,法警迅速将其拦下并给其戴上手铐。鉴于黄某的恶劣行径,执行法官果断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并按规定送去医院进行体检。在医院里,黄某极其不配合体检,把鞋扔到一边后,一屁股坐在地上撒泼耍赖,辱骂、威胁法官,态度十分恶劣,女法警的手指还被其抓伤,黄某甚至大声哭喊:“我是被冤枉的,何某那天的行为属于碰瓷,故意来讹诈我的钱,我就算撞墙死也不会赔钱给她……”
在等待体检结果期间,执行法官让被执行人黄某坐在凳子上休息,并不厌其烦地对进行释法析理:“你这样撒泼耍赖是没有用的,如果你认为法院判决是错误的,你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处理,但申诉或抗诉期间不影响本案的执行。如以后本案改判,我们可以根据你的申请执行回转……”经过长达一个小时的耐心劝说,黄某的情绪逐渐平稳下来。体检结果出来后,执行法官依法将被执行人黄某送至贵港市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