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法官,如果没有你们,他肯定不会还钱给我的,真的太感谢了!”2018年7月18日下午,申请执行人彭某特意来到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为执行员们点赞,并将一面写着“秉公执法尽职责 热情服务暖人心”的锦旗交到了执行员甘仕兴手中,连声致谢。
据悉,申请执行人彭某和彭某妹妹与被执行人黄某三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判决黄某偿还彭某25万元及利息,偿还彭某妹妹134600元及利息。此案件在该院2016年9月26日立案执行,面对申请执行人热切的期盼,执行员几经周折,采取各种措施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房产和账户上有可执行资金14000元存款,该院依法划扣了黄某账户中14400元存款用于偿还彭氏兄妹的部分欠款。执行员还多次与被执行人黄某沟通,对其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财产申报表等通知,督促其及时履行义务,并告知其有财产可执行却拒不履行义务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被执行人黄某得知了拒不还钱将会面临法律的重重打压之后,开始想办法筹集欠款。
2018年7月9日,申请执行人彭氏兄妹和被执行人黄某来到执行员办公室内,提出了和解方案:被执行人黄某的姑姑代其偿还25万元执行款给彭氏兄妹,彭氏兄妹撤销执行申请。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上述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该案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