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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小伙为出行方便 盗窃邻居摩托车获缓刑
作者:黄丽丽 周小杨  发布时间:2018-09-15 08:45:46 打印 字号: | |

    因没钱买车,出行不方便,90后小伙遂将邻居家的摩托车盗走供自己使用,后心生悔意,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欧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90后小伙欧某见自己没有交通工具,而在其家附近的欧某队全家都外出务工,便想去偷欧某队家的摩托车。2014年9月14日2时许,被告人欧某爬入港北区中里乡金良村欧某队家中,将欧某队的一辆新大洲本田牌摩托车(价值人民币6000元)盗走。2018年3月19日,被告人欧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其盗窃摩托车的事实。被盗摩托车已发还失主欧某队。

    港北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欧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实施犯罪时,欧某尚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欧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鉴于欧某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对其宣告缓刑。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李静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