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党组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首位,领导班子和党组成员坚持做到带头廉洁自律,带头严格执行廉政从政各项规定,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领法院队伍形成良好的风气。
带头学习,统筹安排。院党组带头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十九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和警示教育案例,不断提升党性修养和纪律意识。及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纪委和上级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审判工作的总体规划中,与审判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签订目标责任书,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结合实际情况,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通过院长与党组成员、分管院领导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增强各级领导抓党风廉政工作的责任心。同时,在全院开展层层约谈活动,院长与院党组成员集体约谈、分管院领导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集体约谈、部门主要负责人与部门干警集体约谈,引导广大干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管好八小时以外的生活作风问题。
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根基。积极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活动和学习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专题教育活动,及时进行廉政提醒教育,梳理廉政风险点,强化监督防线,从源头上防控廉政风险。同时,加强监督措施,制定出台《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