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19日,我们申请的执行案件结案了!这是我们期盼的事,也是令我们十分高兴的事,在这里,我们衷心的说一声:谢谢港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谢谢本案的执行法官覃子颜,谢谢为本执行案件付出辛劳的所有人员。”
2018年11月30日下午,申请执行人李婆婆和邱阿姨委托亲属托携着一封饱含深情的感谢信来到了港北区人民法院,向执行法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敬意。
2011年李婆婆和邱阿姨与某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公司)签订协议书分别购买一间铺面,后因房地产公司无法履约,李婆婆和邱阿姨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判令房地产公司返还李婆婆、邱阿姨两人共311万余元及相应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李婆婆、邱阿姨心急如焚地找到承办法官要求加大执行力度,因其当初购买铺面都投入了近百万元,没想到一拖就七年,铺面没得到手,房款也没有得回来,家人的埋怨让她们坐立不安,心理压力巨大,她们将最后希望寄托在了承办人覃法官的身上。接手案件的覃法官很快联系被执行人房地产公司的负责人促使其履行义务。开始,房地产公司主动提出和解方案,保证按期履行,李婆婆和邱阿姨也同意了和解方案。未曾想,因种种原因该公司又无法如期履约。满心期待的她们听到这个消息,不安又不满,一次次找覃法官,表达着急心情,询问执行进度。
覃法官在扣划了房地产公司名下银行存款25万元后,已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整个执行过程,覃法官一边耐心地告知其执行进度,采取措施和预计的后果,缓解她们焦虑的心情。一边穷尽方法执行案件。当了解到房地产公司有意将其所开发的商场出售给第三人,第三人尚有房款还未支付,遂主动出击,联系到第三人,向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促使其同意提前支付购房款给房地产公司,用来履行欠款近357万元的义务。第三人将款项汇入某房地产公司账号当天,正值覃法官公休期间,一听到消息,覃法官立即放弃公休,连忙制作了划拨裁定书,当天就将案款划拨至法院,并在7日内办理了兑付审批手续。在得知覃法官的执行结果后,74岁的李婆婆非常激动,执意写来感谢信以表达其对执行干警的感谢之情。
这是11月以来港北法院收到的第二封感谢信,给11月的最后一天画上完满的句号。申请执行人的认可,是对法院执行干警最大的欣慰。执行路上,他们起于晨曦,终于夜阑;他们不畏困难,心中有光;他们砥砺奋进,从未退却;一个个工作的日夜,承载了他们对司法工作的责任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