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港北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室成立后成功调解首起案件
作者:谭孟常 林业云  发布时间:2018-12-28 09:00:36 打印 字号: | |
  • 双方经过调解后握手言和
  • 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

    2018年12月24日上午,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室调解员成功调解一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这是港北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室自12月7日揭牌成立以来调解成功的首起纠纷。

    2017年1月2日,梁某驾驶无号牌手扶拖拉机与朱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经贵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某保险公司已向被保险人朱某赔偿10482元,依法有权向第三方梁某追偿,因梁某在事故中负同等责任,且其驾驶的机动车未购买交强险,某保险公司遂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梁某赔偿车辆损失合计6241元。

    12月24日,某保险公司法定代表人到港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就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起诉梁某,港北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指导法官经征得双方的同意,在立案前委派港北法院律师调解工作室调解员朱绍欢主持调解,在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化解了纠纷。从委派调解到调解成功不到3个小时,充分发挥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积极作用,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多元的纠纷解决渠道,实现社会矛盾的多元化解决,也为律师参与调解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李静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