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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正撑起百姓心中的天平
——记“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港北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黄奎
作者:黄斯梅 廖冬瑜  发布时间:2019-01-23 09:10:59 打印 字号: | |
  • 庭审结束后,黄奎为现场观摩庭审的同学讲解法律知识
  • 黄奎(右一)积极参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向青少年学生发放宣传手册
  • 黄奎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许红兵等16人重大涉黑案
  • 黄奎(中)开庭审理一起涉黑案件
  • 被害人赠送锦旗

    寒冬喜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黄奎同志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是全区获此殊荣的5名法官之一。

    黄奎自2003年进入港北法院后,一直在刑事审判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刑庭副庭长、刑二庭庭长。2006年任法官至今,他共审结刑事案件1000多件,年均结案超百件,无一超审限案件,是贵港市五个基层法院办结刑事案件数量最多、质量最好的法官之一。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全区法院优秀共产党员、全区法院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每一份荣誉的背后,是对黄奎法官恪守法官职责,十几年如一日践行司法为民的真实写照。

业务过硬:力求公正与效率相统一

    因地处城区中心,港北法院刑事审判庭,承担着贵港市大量的公诉刑事案件的审判工作,而办案法官却仅有3人。作为刑事审判的业务骨干,黄奎并没有因为是“科班出身”以及在刑事审判岗位工作十余年的工作经历而放松对自身业务素质的要求。为更好适应新时代刑事审判工作,他把先进的司法理念与审判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加强刑事法学理论知识,更新知识结构,同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积极探索审判工作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源于对自身的严格要求,他工作作风勤勉务实、工作能力扎实过硬,是大家公认的刑事办案能手。近三年来,黄奎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27件,其中主审案件127件,审结122件,结案率96.06%;参加合议庭结案22件。其审结的案件中,上诉仅13件,一审服判息诉率89.3%,上诉案件无一被改判或发回重审。在刑事审判庭,黄奎长时间主管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在他的推动下,港北法院建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刑事审判庭在他的带领下,以基地为载体扎实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港北法院取得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优秀法院和全国文明单位等荣誉作出了突出贡献。

勇挑重担: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多年来,黄奎同志勇挑重担,主动办理难案、骨头案,承办了不少在当地影响较大、案情复杂的大案要案,其中包括“凤凰行动”特大盗窃团伙系列案、涉恶势力团伙“东津帮”、“龙山帮”敲诈勒索案、黄盛文团伙“电话诈骗”案、甘从艺团伙“涉黑”案、原贵港市港城镇书记贪污受贿案以及涉及人数众多、金额巨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在审理过程中,他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工作责任感,及时调解和处理各种敏感因素,有效预防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2017年11月,备受关注的贵港市东龙帮许红兵等16人“涉黑”案件进入审理程序,该案件涉及人数众多,违法、犯罪事实达10余次,指控罪名13个,社会影响和民愤极大。黄奎同志和他的审判团队卯足劲,白天提审调查、晚上核实证据、撰写审理报告,整个庭审足足持续了三天,仅仅庭审笔录就有一千多页,而卷宗更是多达66卷,案件资料和卷宗一摞摞地铺满了整间办公室。仅用了1个月,许红兵案尘埃落定,许红兵被判处25年,其余15人被判处18年至2年不等。同事们都说黄奎同志是这个案件的幕后英雄,可黄奎说,他只是想让这个严重影响贵港市社会稳定的案件办成铁案,无愧胸前的天平。

清正廉洁:两袖清风不染尘

    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在工作中,黄奎常常告诫自己,要实实在在做事,清清白白做人。长期在一线办案,当事人或者亲属朋友说人情、送礼物的现象时有发生,黄奎始终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从不说情,从不接受吃请,从不收受当事人的一切财物,坚持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秉公执法,维护法律的尊严。在情与法、权与法、钱与法之间,他执著坚定的是一个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维护的是法律的神圣与尊严。多年来,不少当事人亲属曾经试图通过各种方式或以钱物相赠,或通过各种社会关系要求在办案时予以关照,有些甚至提出人身威胁,但他从不为所动,杜绝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他常说:“既然我选择了法官这一职业,就要对得起自己胸前的天平。”黄奎始终不忘初心,十几年如一日,在思想上筑牢一道攻不破的防线,永葆人民法官当有的廉洁品质。

    黄奎虽然只是一名普通的人民法官,但在他身上,却闪烁着新时代人民法官的情操与风采,他正是以出色的工作、廉洁的作风和无私的奉献,履行着一名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为天平增辉,为国徽添彩。

责任编辑:李静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