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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中院到港北法院开展民商事审判业务培训
作者:胡映红  发布时间:2019-04-15 09:32:31 打印 字号: | |
  • 培训现场
  • 贵港中院专职审委、民二庭庭长李志廉作讲话
  • 港北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伟艳
  • 港北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韦永新

    2019年4月12日,由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委、民二庭庭长李志廉等一行5人组成的讲师团到港北区人民法院开展民商事审判业务培训。港北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伟艳、韦永新以及全体民商事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参加了培训。

    贵港中院讲师团以2018年发改的民商事案件为样本,用翔实的案例分析了案件被发改的原因,详细归纳了婚姻家庭、相邻纠纷、合伙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等几类常见案件的特点、难点及审判思路,并从审判理念、事实认定和法律理解方面就如何做好民商事审判工作提出了诸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培训的同志也提出了当前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讲师团予以了专业细致的解答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双方还就各类疑难复杂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探讨。

    梁伟艳副院长对贵港中院讲师团到基层法院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认为讲师团的授课内容丰富,要点明确,对基层法院一线办案人员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要求全体民商事员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培训内容,不断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韦永新副院长希望今后两级法院能继续加强沟通交流,进一步提高基层法院审判业务水平,不断适应新形势下民商事审判工作需要。

    通过交流学习,解决了民商事审判中的一些特殊法律适用难题,统一了上下级法院裁判尺度,推进了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高,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李静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