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终于把我该得的钱拿回来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2019年4月25日,在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办公室里,申请执行人韦某一直对执行人员表示感谢。
时间回到2014年2月,陆某驾驶的自卸货车在行驶过程中,不慎与韦某发生刮碰而引发交通事故,该事故造成韦某1级伤残,自此无法站立,生活不能自理。由于双方无法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为维护自身权益,韦某将陆某诉至法院。经依法审理,法院判令被告陆某赔偿原告韦某各项损失共1269355.52元。判决生效后,韦某于2015年7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港北法院随即开展向被执行人送达法律文书工作,但由于陆某突然销声匿迹,刻意回避,家属也拒绝告知其行踪,经查其名下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无法推进,陷入困局。与此同时,申请执行人由于身体受伤致残,需要花费大量金钱用于后续治疗和日常护理,在持续支付巨额的医疗费和护理费后,全家生活开始捉襟见肘,难以为继。对于无法及时拿到赔偿案款,生活困难的韦某及家人表示很不理解,对法院执行工作颇有微词,还曾就此到有关部门进行信访投诉。
面对两难局面,执行法官从容不迫,迎难而上,一边做好申请执行人及其家人的安抚解释工作,一边拓展思路,积极寻找解开困局的“钥匙”。经过大量调查和多方走访,执行法官获悉被执行人陆某与其父亲在玉林市区共有一块土地。因该土地为划拨性质,同时也是安置土地,情况较为特殊,为此执行法官多次到玉林国土部门及房产部门进行协调,最后得到该土地可由法院组织拍卖的答复,案件执行取得重大突破。
不料问题很快又接踵而至,按相关规定要求,拍卖土地前需要第三方进行测绘评估,但申请执行人因家庭困难,无法垫支评估费,案件又一次陷入了停顿。面对再次出现的“拦路虎”,执行人员不折不挠,沉着应对,迅速向上级汇报申请执行人的实际困难,经多方争取为韦某申请到司法救助款项,及时解决了费用问题,该块土地得以顺利挂网拍卖。
为促使案件纠纷顺利解决,达到真正案结事了的效果,执行法官双管齐下,两面出击,在积极推进被执行人财产查封拍卖的同时,还多次亲自将相关法律文书送至其住址所在村委及户籍所在地,反复与村干部、陆某近亲属进行沟通联系,想方设法通过各种途径向陆某传递信息,动员劝说其自觉履行生效判决内容。
正所谓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在第一次网络拍卖准备开始前,被执行人陆某终于现身。但在交流中,陆某先后以共有财产不能处置、拍卖价格过低等理由多次推诿,不愿自觉履行赔偿责任。针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进行了耐心释法和深入析理,详细说明拒绝履行的利与弊,以及抗拒执行的风险后果。通过执行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细致工作,陆某同意与韦某进行调解并达成第一次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陆某一次性赔偿申请执行人韦某1100000元,首款支付350000元,余款在二年内付清。在双方按约履行以上和解协议后不久,陆某再次要求与韦某进行协商,经执行法官居中调解,韦某同意将陆某需支付的赔偿金额调整为1075000元,余款一次性付清,双方再次达成和解协议。4月25日,在执行法官的监督下,被执行人陆某按约履行和解协议,事后双方握手言和,案件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