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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宣判一起涉黑案件 1名涉黑组织成员获刑
作者:黄丽丽 王艺  发布时间:2019-06-27 16:42:35 打印 字号: | |
  • 宣判现场
  • 法警将被告人提押至法庭
  • 被告人出庭接受宣判

    2019年6月25日上午,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姚尹和涉嫌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姚尹和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自1998年以来,许红兵(已判刑)通过赌博、开设赌场获取非法利益。2005年9月,许红兵曾因开设赌场被处以劳动教养二年。自2010年以来,许红兵先后纠集、招揽杨永森、许世成(二人已判刑)等社会闲散人员跟其“做事”,不断地维护、扩大势力、实力、影响、经济基础,至2013年,逐步发展形成了以许红兵为组织者、领导者,杨永森、许世成等人为基本固定骨干成员、积极参加者,被告人姚尹和与李举、李泽坚、李代传、李盛宇、许聪、李庄、李绍云、叶康明、黄恒星、罗定亿、许世密、陈郁翔(十二人已判刑)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并多次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的实施了开设赌场、容留他人吸毒、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聚众斗殴、非法持有枪支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造成5人轻伤、3人轻微伤的后果,对贵港市覃塘区东龙镇当地群众形成心理强制或威慑,严重破坏了东龙镇及周边地区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从2013年底开始,许红兵在其经营的覃塘区东龙镇富丽城酒店8413号房内开设赌场,并安排被告人姚尹和抽水,安排许世密管数、放数。该赌场以扑克牌为赌具,以“摆十三张”的方式进行赌博。2014年2月份,许红兵又安排陈郁翔来管理该赌场的数目,赌徒一般保持有20-30人,多的有70-80人,下注金额每人最小人民币100元,最大不限,赌场按5%来抽水获利。至2014年4月份,许红兵在该赌场通过抽水、放高利贷等共获利人民币150多万元。2014年7-8月份,姚尹和和许世密得到许红兵许可后,邀请他人合伙继续在8413号房开设赌场,每天有60-70人参赌。2015年2月5日,贵港市公安局覃塘分局依法查处了8413号房赌场,姚尹和和许世密即于2015年9-10月份将赌场搬至东龙镇老街石河边,并从中抽水渔利。


    2018年8月15日,被告人姚尹和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在本案审理期间,被告人姚尹和主动退出部分违法所得人民币13000元。


    港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姚尹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其行为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告人姚尹和伙同他人提供场地、赌具给他人赌博,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在开设赌场的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姚尹和参与实施犯罪,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予以减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姚尹和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姚尹和能主动退赃,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姚尹和一人犯二罪,依法应数罪并罚。对于被告人姚尹和退出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3000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根据被告人姚尹和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性,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姚尹和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港北区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从严从快惩治黑恶势力犯罪。该案的宣判,彰显了人民法院扫除黑恶势力的坚强决心,增强了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勇气。截至目前,该院共审理涉黑案件2件17人,涉恶案件5件7人,审结涉黑案件2件17人,判决没收财产人民币200万元,处罚金人民币262万元。

 
责任编辑:李静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