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指挥长的一声令下,数台大型施工机械在轰鸣声中同时进场开工作业……2019年7月5日上午,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二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并最终将涉案土地顺利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港北区中里乡龙山村某生产队村民小组与陆某等4人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经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判令陆某等4人停止侵占行为,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清除诉争土地上的附着物,并交还龙山村某生产队村民小组。
判决生效后,陆某等4人未按判决履行交还土地的义务,龙山村某生产队村民小组遂向港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港北法院按程序依法向被执行人陆某等4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迁出公告,先后多次对被执行人及其亲属进行动员说服,释法明理,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经过分析研究和周密部署,港北法院决定启动强制执行。
当天上午8点,港北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冯媚带领执行团队50余名干警集中前往执行现场。到达涉案土地后,全体执行人员按照执行预案的分工安排,迅速进入各自位置开展工作。有的在执行现场外围设置警戒,维护现场秩序;有的引导大型施工机械进场,指挥民工作业;有的对房屋内物品进行清点迁出,腾空建筑物;有的对执行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做好执行记录。由于事前准备充分,整个执行过程井然有序,在乡、村、组干部群众的见证下,在纪检监察的监督下,经过三个多小时的紧张作业,涉案土地上的房屋、树木等附着物被清除完毕,涉案土地顺利交付到申请执行人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