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是人生大事,在婚前一定要审慎考察对方是否可信可靠,切莫轻信大意,否则很容易掉进不法分子设置的婚姻陷阱。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有夫之妇以婚姻为诱饵诈骗大龄男青年钱财的案件,被告人覃继莲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3年1月29日,女子覃继莲与韦某登记结婚。为获取非法利益,覃继莲和杨广瑞(另案处理)经密谋,决定以介绍婚配为由骗取他人钱财。2018年5月22日,在杨广瑞的介绍下,覃继莲在贵港市新世纪广场与祝某见面,覃继莲谎称目前单身,并假意与祝某谈婚论嫁,骗得祝某信任后,以需要一笔费用才能拿回户口簿与其登记为由,骗取祝某钱财。次日,祝某在港北区凤凰街一家旅馆将现金人民币2500元交给覃继莲,又在港南区木格镇一家银行将人民币2000元汇给其。所得赃款,由覃继莲与杨广瑞分赃。事后,祝某多次打电话联系覃继莲,但均无人接听,其意识到自己被骗了,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将覃继莲列为网上在逃人员。2018年7月1日,民警在苹果火车站候车室将覃继莲抓获归案。
在本案审理期间,被告人覃继莲的亲属代其退赔人民币4500元。
港北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覃继莲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覃继莲与同伙分工协作,积极实施诈骗犯罪,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覃继莲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覃继莲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且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理。根据被告人覃继莲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急于成婚是大龄“剩男”的心态,但在不了解对方的身份及婚姻状况的情况下,千万不要向对方支付大额资金,以免给自己造成损失。一旦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