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党员干部旁听庭审
2019年9月12日上午,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贵港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主任科员周某涉嫌犯受贿罪一案。市纪委监委机关组织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政法委、市公安局等部门共计60多名党员干部到庭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至2016年,被告人周某利用其担任贵港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主任科员的职务之便,为辖区范围内开设赌场的李某某、陆某某(已判刑)充当“保护伞”,通过中间人非法收受李某某、陆某某给予的好处费共计36万元人民币。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周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周某在审查调查期间主动交代其尚未被掌握的犯罪事实,是自首;在被监察机关调查期间,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具有立功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
案发后,被告人周某主动退还了赃款36万元人民币。目前该案庭审已结束,法庭将择日宣判。
“曾经和他在同一条战线上打击违法犯罪,今天他却坐到了审判台接受法庭的审判,角色起了太大的转变,值得我们去警惕和接受教育。作为一名公安人员,要坚持公平正义执法,让我们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受得起历史和法律的考验。”前来旁听庭审的一名党员干部感慨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