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现场
法警将被告人刘成提押至法庭
被告人刘成出庭接受宣判
2019年12月18日上午,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刘成涉黑案进行公开宣判,以被告人刘成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自1998年起,许红兵以赌博、开设赌场为业。2005年9月,许红兵因开设赌场被处以劳动教养二年。自2010年以来,许红兵纠集、招揽杨永森、许世成等社会闲散人员,共同实施开设赌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非法拘禁、非法持有枪支、容留他人吸毒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至2013年,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刘成明知许红兵组织是以实施违法犯罪为基本活动内容的组织,仍加入并接受其领导和管理。该组织通过开设赌场,以及经营宾馆、房地产开发等经济实体,聚敛的财产不低于150万元;有组织实施刑事案件7起,共造成5人轻伤、3人轻微伤的后果。其中,刘成明参与实施组织犯罪活动非法拘禁1起、聚众斗殴1起。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成参加以许红兵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其行为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刘成非法拘禁并殴打、侮辱他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刘成积极参与且持械在公共场所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刘成一人犯数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根据被告人刘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